国际海运运输是国际物流业最主要的运输方式,近年来,海运费用不断上涨,运输业为了补偿额外增加的费用,设立了多种海运附加费。
很多企业反映,由于不熟悉海关审核价格规定,而运输相关费用的构成也比较庞杂,有时不知道哪些物品是应纳税的,怎样向海关申报,从而造成漏报相关费用。
运费和相关费用将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。
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。
根据《ladbrokes立博》(海关总署令第213号)第五条,进口货物完税价格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海关应当按照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审核,包括货物到达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和保险。将运输及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的纳税价格,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与运输有关;货物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,货物到达前;买方应实际支付。
01涉及交通。
在下列情况下,应被认为与运输有关:
1.进口货物基本运费;
2.进口货物运输附加费;
3.引航费、拖轮费、缆车费及其它港口费用;
4.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储存费;
5.运输途中发生的其他费用。
02货物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,应算出卸货。
国内输入地,是指在承运进口货物的国际航行运输工具进入我国关境后,首次从其进口地离开其所在地。
卸货前,是指货物的起卸行为开始之前。“在卸载之前”是区分各种费用和无需申报的重要节点。起卸费后无须报关。
03实际上是买方支付,即应付款。
对进口商品的运输和相关费用,应按买方实际支付和支付的费用计算。在起卸前已记入进口货物的支付,在应付价格中的,不得重复计入完税价格。
报关员提醒
如果上述三点都满足,则运输及相关费用将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。对于附加费用,不同的物流代理处理方法不同。如运输费用不包括在运费中,而是由物流公司单独收取,只要符合上述条件,也应调整计入完税价格。